金融法律关系,是指金融法律规范调整的在人们进行金融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金融法律关系由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1)主体,指在金融法律关系中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包括国家、国家银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2)客体,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币、金银以及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3)内容,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1] 包括货币发行中的权利义务;现金和金银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外汇管理中的权利义务;信用中的权利义务;汇兑结算中的权利义务;保险中的权利义务;各级银行的组织原则、工作条例及程序;银行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往来中的权利义务。